“感謝袁法官這么快就幫我要回了錢,否則我真不知道如何生活下去。”年近八旬的申請執行人于某在舒蘭市人民法院接過兒子和女兒的贍養費和醫療費后激動地說道。 近日,舒蘭市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贍養費糾紛案件,舒蘭市平安鎮農民于某的贍養問題得以順利解決。于某與老伴年近八旬,且身體不好,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生活極度困難,三個兒女均以各種理由拒絕給付老人的贍養費。無奈之下,于某訴至舒蘭市人民法院,要求三個兒女盡贍養義務。訴訟階段,雙方當事人達成民事調解書,但贍養費卻遲遲未能到賬,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舒蘭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立案后,辦案人考慮到,只有做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使被執行人自覺自愿履行贍養義務才能保證申請執行人于某今后能夠老有所依、老有所養。為使被執行人轉變思想觀念,自覺履行贍養義務,在認真聽取父子雙方的想法意見后,辦案人以公序良俗為思想核心,耐心地向三名子女析法講情說理,并向他們講明敬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父母是每位子女應盡的義務,是法律責任,子女不能因為其他原因對贍養老人一事相互推諉,若堅持不履行贍養義務,法院也將強制執行他們的財產。 經過長達兩個半小時的溝通,三名被執行人終于在思想上有了轉變,均表示以后會善待父母,積極履行贍養義務,讓父母能夠安享晚年,并當場給付了之前拖欠的贍養費,達成長期履行和解協議:約定三位被執行人每年4月給付申請執行人贍養費,并輪流將老人接到家中照顧,且今后老人的醫療等費用也由三家平均分擔。至此,該案得以圓滿執行完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