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主嶺法院執結了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依據民事調解書內容,被申請執行人吉林某醫藥有限公司應于2021年11月1日前給付申請執行人李某某顧問費241萬余元,因吉林某醫藥有限公司未履行法院調解書確定義務,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執行。 負責辦理此次案件的執行干警李為遠考慮被告系醫藥企業,仍在正常生產經營,若采取凍結公司賬號、限制消費等強制措施,將對企業經營產生影響。于是,李為遠先對企業進行調查,了解了被執行人有償還意向,但由于資金周轉困難,故未按期履約,希望法院給予時間去籌錢還款。 隨后,李為遠通過電話、微信等多種方式積極做通雙方工作,促成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被告企業同意履行欠款,原告收到轉賬后出具了收款收條,案件成功執結。 小案件涉及大民生。公主嶺法院對涉企案件,慎用措施,采取靈活查封,最大限度為企業正常經營創造條件。同時,以“服務企業月”活動為契機,聚焦企業“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把服務優化營商環境融入執法辦案全過程,為嶺城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