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買房房產所屬問題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焦點。通過以下幾個情況,大家可以對夫妻房產歸屬問題有一定的了解。 婚前買房婚后拿證仍屬婚前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中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婚禮不是結婚,結婚時間以登記為準 我國婚姻法中關于夫妻財產歸屬的規定大體是以結婚為節點來區分的,而由于地區風俗的原因,在有些地方,把婚禮儀式視為結婚的開始,容易給當事人造成一些法律理解上的誤區。 出資時間資金來源是判定共同房產的關鍵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對于父母出資付首付,婚后雙方一起還貸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會判決房屋產權歸登記方所有。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