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樣板間不錯,買了裝修房,結果交房時,原來樣板間真的就是打個樣而已。所以買裝修房可不能只單看樣板間如何。 律師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帶裝修商品房時,如果設置樣板房,應當明確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如未作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如果開發商實際交房的裝修設施和樣板房不一致,或者與合同約定的材質有差異,存在裝修縮水現象,即構成違約,業主有權進行索賠維權。 再次提醒購房者在看房時一定要仔細謹慎,對于開發商或者置業顧問的承諾一定要保存文件或者錄音證據。 買賣合同至關重要,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是雙方交易的憑證,也是雙方發生利益沖突時,主要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所以,業主購買帶裝修商品房時,一定問清楚樣板房與實際房子之間的差別,最好是與開發商之間簽訂一份樣板房與實際房差異說明,交房后才能有據可循,維護業主正當的利益。 在全裝修商品住宅全面推行的大背景下,裝修房的占比將會逐年提高,對于買房人來說,盡量選擇重視口碑、有裝修房經驗的房企,一旦房屋出問題,與開發商保持正面溝通,理性維權,依法處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