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對辦理涉企案件出臺《涉企案件辦理規章》,實行快速受理、依法辦理、統一管理,將“檢察護企”工作要求落實到實處。 建立涉企案件“專項臺賬”,成立涉企案件“辦案小組”,實行捕訴銜接、類案專辦。按照“三當日”原則,即當日受理、當日確定辦案人、當日進入審查程序,確保涉企案件辦理暢通。辦案過程中,研判辦案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做好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及社會調查等工作。 暢通涉企案件訴求表達渠道,全方位聽取涉案企業意見。涉企案件要求檢察機關當面聽取意見或者書面提交請求、涉案材料的,做好登記,及時回復,實現“點對點”的專門溝通。辦案過程中,通過“警示展覽+法律咨詢”的模式,為企業進行釋法說理,教育、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合規經營。 建立健全辦理涉企案件的相關機制,探索針對異地涉案企業檢察辦案跨區域協作模式。辦理涉企案件時,實行“辦案+監督+服務”一體化的模式,制發檢察建議與跟蹤回訪相結合,幫助涉案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幫助企業化解矛盾及追贓挽損,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昌邑區人民檢察院將以“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為契機,繼續在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上貢獻檢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