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某來到東豐縣人民法院,就自家房屋內物品對他人侵占提起訴訟。在前往勘察現場的路上,自訴人胡某對法官王惠說:“自家房屋出租后,租客將屋內家具、電器等物品全都帶走。”到了樓梯口,乘坐電梯到達11樓。一進屋,根據老胡提供的照片,原有的家具、電器用品一概不在了,留下的是一片狼藉。 這是一起自訴人訴被告人侵占罪的案件,該案是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承租人將出租人房屋內的物品非法變賣的事實。受理該案之后,東豐縣人民法院法官王惠首先想到的就是先聯系上被告人,爭取化解他們之間的糾紛。經過多番奔走聯系,終于聯系上了被告人牛某。 牛某到達現場后,雙方對侵占的物品規格基本能達成一致意見,但是牛某目前沒有固定收入,沒辦法一次性履行欠款。 憑借著多年的民事審判經驗,法官王惠用了一上午的時間,對物品清單、照片、票據進行梳理,對物品的折價損耗和對房屋的維修恢復解釋,對自訴人主張租金的合理合法性進行說明,終于雙方對物品的價值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在王法官的勸說下,終于讓胡某同意再給牛某一段履行期間。 法官王惠自工作以來先后從事家事審判、民事審判、行政審判工作,從想成為一名專業型法官,到現在成為一名復合型法律人才,對職業理想的不斷追求讓她不斷拉長履職半徑,擔任婦女代表、婦委會執委、法治副校長、法學會的咨詢專家、研究學會的理事。 如今,王惠是一名刑事女法官,不僅有手持利劍主持正義的勇氣,更多彰顯出來的是剝繭抽絲的精細和司法為民的柔情。她更注重的是訴源治理,深入社會各個階層,主動以群眾的角度關切民生;善用楓橋經驗,當好群眾和事佬,用大愛傳遞司法溫情;發揮審判效能,力爭司法認同,促民意與法治定力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