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筑牢公正廉潔司法辦案防線,提升檢察干警對“三個規定”的知曉率和執行力,近日,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了“三個規定”學習活動。 此次活動,由檢察長親自督導,分管領導帶頭學習,意在幫助干警進一步澄清模糊認識,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讓“有問必錄”成為每一名檢察干警的工作自覺,讓拒絕過問成為規矩,讓及時記錄成為習慣。各部門干警通過深入學習“三個規定”相關內容及《關于完整準確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重點難點問題的答復意見》和“三個規定”典型案例,理清了“什么情況應當填報”“什么情況不需要填報”的情形,消除了“會不會”“敢不敢”的思想顧慮,有效地解決了實踐中填錄不規范的問題。 活動指出,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沒有完成時、只有進行時。全院干警要持續抓好“三個規定”落實,一體推進“三不腐”,健全防止“燈下黑”機制,院領導要帶頭全面如實記錄報告有關情況,并做好各分管部門干警的填報工作,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開展好“三個規定”等重大事項的填報。 活動強調,全院干警要充分認識全面如實記錄并報告“三個規定”有關情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筑牢“有問必錄”的意識。要加大“三個規定”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院乃至全社會關于“三個規定”的知曉率,營造人人參與、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