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金融支持區域綠色低碳發展
本報訊 記者 侯春強 報道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更好服務全省經濟綠色低碳發展,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5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聯合省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吉林省綠色低碳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吉林綠色金融二十條”)。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在各部門協同推進和金融系統共同努力下,吉林省綠色金融工作成效顯著,有力有效地支持了一批綠色低碳轉型項目和企業發展。近期,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著力推動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吉林綠色金融二十條”是我省貫徹落實該文件的具體舉措,將進一步推動金融機構為支持我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經濟活動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
“吉林綠色金融二十條”從加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支持,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加強對綠色低碳轉型重點領域融資支持,推動環境信息披露和碳核算,建立環境、碳減排數據共享機制和強化應對氣候變化風險能力等方面提出二十條具體措施,以期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精準有力的政策支撐。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吉林省綠色貸款余額2826.9億元,同比增長24.8%,高于同期全部貸款增速19.5個百分點。全省銀行機構累計發放碳減排貸款4.89億元,成立32家綠色專營機構。中國人民銀行吉林省分行指導成立省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并與省生態環境廳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加強信息共享和優質項目融資推介、對接。省內銀行機構創新推出多種以綠色動產為抵質押物的綠色貸款產品,探索形成“投承聯動”“債貸結合”“銀政結合”等特色業務模式。全省首批25家銀行機構完成環境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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