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網購平臺或其他網站發布低價打折、海外代購、0元購物等虛假廣告,以及提供代寫論文、私家偵探、跟蹤定位等特殊服務的廣告。在與受害人取得聯系后,詐騙分子便誘導其通過微信、QQ或其他社交軟件添加好友進行商議,進而以私下交易可節約手續費或更方便為由,要求私下轉賬。受害人付款后,詐騙分子再以繳納關稅、定金、交易稅、手續費等為由,誘騙其繼續轉賬匯款,最后將其拉黑。
典型案例八
2024年4月,四川攀枝花女子王某在瀏覽網站時發現一家售賣測繪儀器的公司,各方面都符合自己需求,遂通過對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與客服人員取得聯系,客服稱私下交易可以節省四分之一的費用。王某信以為真,與之簽訂所謂的“購買合同”。王某預付定金1.3萬余元后,對方卻遲遲不肯發貨并稱還需繳納手續費、倉儲費等費用,遂意識到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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