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 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準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 2016年以來,連續第四年同步安排、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預計將有1.18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各地區將按照國務院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后抓緊組織實施,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