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第2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關于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的實施意見》,標志著“證照分離”改革在我省全面落地。作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證照分離”改革的適用范圍和主要內容是什么?這項改革如何更大限度地鼓勵創新創業?如何進一步營造公開透明平等競爭的營商環境?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解答,并就《實施意見》進行解讀發布。 《實施意見》中明確,2018年11月10日起,我省全面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對106項行政審批事項按照“證照分離”模式分類管理。 具體地說,我省“證照分離”改革對106個涉企審批事項分別采取4種方式進行管理。其中,直接取消審批2項,審批改為備案1項,實行告知承諾19項,優化準入服務84項。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比如,對取消審批和審批改為備案的,通過信息推送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實行全覆蓋例行檢查,發現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依法撤銷審批并予以從重處罰。逐步建立以信 息歸集共享為基礎 、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加快推進信息歸集共享。建立并完善“雙告知”“雙反饋”制度,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和業務協同。 下一步,我省將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解決束縛企業經營活動的“辦證多”“辦證難”問題,扎實做好創新事中事后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以及強化信息共享,實現登記與審批信息完整閉環等方面的工作,確保“證照分離”改革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