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鄉村建房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則,也就是說一戶人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用于建房。但是在這次土地確權中,卻發現鄉村存在一戶多宅的情況。 如今,鄉村土地確權開始進入最后的收尾階段,國家原方案在2018年年末前完成,但是如今有些省份的農民拿到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鄉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動產權證書》,這三本證書的發放,表明國家在法律層面已對您的房屋和土地進行保障。隨著鄉村土地確權進度的加速,2018年國家對鄉村宅基地也出臺了新政策,鄉村宅基地將進入收費使用時代。 1.違反“一戶一宅”規定的農民要收費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鄉村建房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則,也就是說一戶人家只能審請一處宅基地用于建房。但是在這次土地確權中,卻發現鄉村存在一戶多宅的情況。國家的政策是,假如一戶多宅的農民情愿退出宅基地可取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假如想持續擁有宅基地的話必須付費才能夠持續使用。 2.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民要收費 在我國,各個地方的鄉村都對宅基地的標準面積做了規定,而且還存在一定的差別。以河北省舉例闡明,當地鄉村宅基地標準面積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積是120平方米左右。當地規定關于超出標準面積的部分將收費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費,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開始收費了,詳細標準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費; 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 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 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 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 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 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粗略計算一下,以宅基地標準面積200平方米為例,假如你家的宅基地面積到達最高檔次504平方米,那么,每年你要向國家交納大約近3000元的土地使用費用。 3.改動土地性質的農民要收費 我們都知道,以前國家對土地的管控力度還不是很大,因而就出現了一些農民擅自將耕地、荒地改成宅基地的情況。農民擅自改動土地本質建房的,被有關部門發現后會進行拆除,實在不能拆除的需繳費才能持續使用。 當前,鄉村宅基地使用緊張,很多農二代、農三代結婚分戶后都沒有宅基地建房,只能到縣城買房住。采取對鄉村多余的宅基地進行收費,這樣會讓一些農民主動退出宅基地給無地的人,這樣對那些沒有宅基地或是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民來說,也是一種公平的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