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我省召開2020年河長制辦公室會議,明確了今年河長制湖長制10項重點工作。 推動重點河湖治理保護。持續推動遼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快查干湖治理保護項目建設,全面攻堅飲馬河流域劣Ⅴ類斷面治理;推動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繼續深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努力保障重要江河流域生態流量(水量),組織部門聯合執法;推動河湖管理范圍全面劃定。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積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圍劃定;推動河湖“清四亂”向縱深拓展。以督查督辦方式,推動發現一處、清理一處、銷號一處;推動劣Ⅴ類水體深度治理。對標《吉林省重點流域劣Ⅴ類水體專項治理和水質提升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劣Ⅴ類水體專項治理和水體提升項目實施;推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任務;推動農村水環境重點問題治理。持續抓好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全力控制農業面源污染;推動水土流失防治;推動吉林美麗河湖創建。繼續推進河湖型水利風景區創建,打造一批安全流暢、生態健康、水清景美、灘凈魚歡、人文彰顯、人水和諧的吉林美麗幸福河湖。 會議審議通過了2020年河長制湖長制考核細則,強調考核成績納入各級政府考核評價體系和生態補償考核機制,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