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注意工作方法,站在雙方當事人的立場做工作,互相理解消除隔閡,和諧執法,化解糾紛。近日,長白法院順利執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 2018年8月18日,張某駕駛三輪摩托車,與相對方向的小轎車相撞,事故造成坐在三輪摩托車上的乘客劉某死亡。經長白縣交警大隊認定,張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長白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張某賠償劉某九萬余元。 2019年12月 9日,劉某的家屬向長白法院申請執行,要求執行賠償款。本案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張某財產進行了實地調查,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被執行人系83歲老人,依靠低保生活,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面對這個局面,執行法官先找到劉某的家屬首先對他們的遭遇表示同情與理解,繼而將被執行人張某經濟困難無力履行判決的情況向他們講明,接著法官又找到被執行人的女兒告知其不履行賠償義務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終于在法官的努力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取得了相互諒解。申請人考慮到張某年紀大了且經濟條件較差,主動放棄部分賠償費。被執行人的女兒雖然經濟也不寬裕,但也同意替父親給付部分賠償費。至此,這起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賠償案得到圓滿化解。 該院執行工作 “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集中力量,化解矛盾,保護人民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