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 自2023年11月第二屆人民陪審員換屆選任工作啟動以來,長春市朝陽區法院聯合朝陽區司法局、朝陽區公安局發布《朝陽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抽取超過1500名候選人并進行資格審查,最終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選出300名人民陪審員,并由朝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正式任命。 2018年12月,第一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開展以來,朝陽法院充分發揮司法機關職能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積極開展陪審工作,選任的277名人民陪審員每年參審案件超400件,參審結案率達到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 朝陽法院將定期開展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促進陪審員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能力水平,更好地適應審判工作需要,進一步推進審判公開、促進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