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立案庭法官接待了一位八十多歲的當事人。在交談中法官得知,原告王某請求被告李某返還給原告老伴的喪葬費、撫恤金、補發金43013.53元。經了解,原告和老伴李某于1991年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李某與其原配妻子生育五個子女。2020年9月李某去世,去世后,李某的兒子到江源區社保局辦理并領取了喪葬費、撫恤金、補發金共計43013.53元。 法官在得知原告的老伴有五個子女后,耐心地告知原告,按照案件事實需要把李某的五個子女都應列為被告。老人情緒激動起來,她說:“我就知道老伴兩個孩子的信息,其余子女的信息都不掌握。”老人不識字,立案時連表格都不會填寫,更不會使用手機進行網上立案,甚至覺得法官是在“為難”她。立案法官聽了老人的傾訴,當即決定一邊由窗口立案法官聯系在外地出差的被告李某了解其他當事人信息,一邊由法官指導老人口述訴狀,書記員代為書寫,同時幫助老人準備證據等起訴材料。兩個小時后,經過立案庭工作人員的耐心了解,老人的訴訟請求被確定,訴訟材料準備齊全,案件得以順利立案。 江源林區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工作實踐、滿足群眾需要,持續深挖司法便民新舉措。自2022年6月開通老年人、殘疾人、軍人、孕婦優先綠色服務窗口以來,先后辦理涉老、涉殘、涉孕立案服務7起,通過以上措施的實施,即打通了訴訟服務的 “最后一公里”,又方便了轄區群眾訴訟服務,得到了轄區群眾的好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