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召開2024年1至4月數據分析研判會商會議,通報1至4月審執數據指標情況,對重點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交流探討;分析審執工作運行態勢和訴前調解情況,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項,剖析原因、提出對策,部署下一步工作。 通過數據分析和研判會商“把脈”,查找不足、找準癥結;部門間就如何提升相關指標進行交流探討“問診”,共同“開方”研究針對性改進提升措施,切實找準提升審執質效的路徑。針對提高民事裁判申請執行率指標問題,先行制定督促執行工作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 督促執行工作方法是在判決書送達后,由案件承辦人督促具有給付義務的當事人主動履行給付義務。例如,本院在缺席判決秦某訴孫某勞務合同糾紛案中,判決給付孫某工資款11180.00元及逾期利息。判決書送達后,案件承辦人多種渠道通過被告的親屬轉告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和解申請,第二天,被告通過親屬申請執行和解,在承辦法官主持下,雙方通過微信達成協議并當場履行。 此工作方法改變以往判決和申請執行脫鉤現象,為提高民事裁判申請執行率發揮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