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水難解近渴,遠親不如近鄰”,但身為同鄉屯鄰的聞某與張某、黃某因一塊“宅基地”的歸屬問題產生糾紛,鬧得不可開交。此事經當地村委會多次調解,兩方始終無法達成和解,張某、黃某拒絕歸還土地,聞某遂將張某、黃某訴至德惠市人民法院。 經法院審理,判令張某、黃某返還占用聞某“宅基地”地塊中的土地。判決生效后,張某、黃某并未履行返還土地,聞某遂向德惠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團隊依法向被執行人張某、黃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并且多次與被執行人張某、黃某電話聯系督促其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張某、黃某始終無動于衷,還堅稱土地是自己的,拒絕返還申請執行人聞某土地。承辦法官深知涉土地糾紛的案件牽扯著雙方當事人的現實利益,且此類案件當事人情緒對立,矛盾不易化解,案件執行難度大。本著從根本上化解矛盾的目的,承辦法官多次帶領執行干警驅車到現場實地查看,了解涉案土地的布局,并通過走訪村委了解情況后,與案件被執行人張某、黃某進行面對面溝通。但在承辦法官前兩次的耐心勸解下,張某與黃某仍然態度堅決、固執己見,對法律生效判決文書拒不承認,認為自己不應該歸還申請執行人聞某案涉土地。 執行團隊第三次驅車到達現場后,承辦法官首先向被執行人張某、黃某闡明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以往執行案例告知并警示被執行人張某、黃某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所帶來的后果,成功使被執行人張某、黃某認識到了自身行為的錯誤,同意退還占用的土地,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