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嶺縣人民法院在辦理勞務合同糾紛執行案中,赴天津市開展異地執行,敦促被執行人當場履行案款,順利為申請人追回勞動報酬,切實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 2023年8月,仇某某雇用林某某、吳某某從事木工活等勞動,工期3個月。完工后,仇某某拖欠林某某、吳某某工資款16345元,二人遂訴至長嶺法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判決。但仇某某仍未如期履行給付義務,無奈之下,林某某、吳某某遂向長嶺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執行干警張振東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的方式聯系被執行人仇某某,仇某某稱其在天津市打工,當問及打工具體位置時,仇某某含糊其辭。同時,張振東通過“總對總”網絡查詢系統對仇某某財產進行查找,也未查到有其它財產可供執行,該案一度陷入執行困境。但張振東沒有放棄,他一方面安撫申請人的情緒,告知他們不要著急,一定幫他們把“辛苦錢”要回來。另一方面密切關注仇某某動向,經過到仇某某的老家多次走訪,張振東了解到了仇某某的打工地址。 周密準備后,張振東辦案團隊驅車10余小時,最終在一家工廠找到了仇某某。張振東向其說明來意,要求其履行還款義務,仇某某一開始拒不配合工作,表示沒錢還款。張振東向其釋法明理,說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抗拒執行的法律后果,同時希望他換位思考“都是辛苦錢,打工人何苦難為打工人……”在張振東的勸說下,仇某某有所動容,在工長處提前預支了工資,一次性歸還欠申請人林某某、吳某某的工資款。 此次異地執行行動彰顯了法院干警切實維護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的決心,體現了高效為民的司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