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大爺即將去兒子所在的城市養老,因此把在老家的房子低價出售,孫女士正好打算購入一套二手房,與李大爺一拍即合,迅速交了款并辦理了該房屋的過戶登記手續,但是拿到房產證后,喬遷新居的孫女士才發現,這套剛買到手的二手房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只剩下30年。剛滿30歲的孫女士十分擔心,不知道住宅建設用地的使用權到期后該怎么辦?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可以自動續期,但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需要繳納續期費用。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普法講堂 基于民法典上述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時自動續期,旨在保護作為權利主體的業主免于因使用權的消滅而喪失居住權,這意味著孫女士作為業主不用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提起續期申請,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會自動延長,孫女士直接就可以繼續享有使用權人的身份。 作者:程韻竹 責編:張立蘊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 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