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qū)基層法院立案庭法官通過訴前調(diào)解的方式成功調(diào)解了一起共有糾紛,助力當事人取出存在某公司的屬于當事人親屬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費補助金共計107萬余元,減輕了訴累。 日前,徐某到法院起訴稱,其丈夫于2024年1月去世,二人婚生一子馬某,丈夫在某公司工作期間死亡,某公司確定了賠付給丈夫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費補助金共計107萬余元,但是需要由法院出具相應的文書,某單位才能將此筆賠償款予以支付。 立案庭法官考慮到此案事實清楚,證據(jù)明確,且雙方無爭議事實,為了幫助當事人減輕訴累,決定以訴前調(diào)解的方式來處理此案。調(diào)解過程中,法官充分了解當事人的訴求及家庭情況,站在當事人的角度考慮,耐心細致地釋法析理、厘清責任,經(jīng)過努力,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此筆賠償款由其中一人所有,后又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最后當事人拿著生效裁定和生效證明,成功到某單位取出了其親屬的賠償金107萬余元。徐某對法院高效為民服務表示感謝。 作者:孫忠煜 袁爽 責編:遲瑞冰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 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