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朋友外出逛街,他帶著一只大型犬。途中朋友把狗鏈交給我牽著。因為我力氣小拉不住狗,不慎讓狗掙脫狗鏈而咬傷了路人。請問,這種情況我有賠償責任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第83條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對于該條規定的第三人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應屬于過錯責任原則,即如果第三人沒有主觀過錯,那么第三人就不承擔侵權責任。綜上所述,你的情況不存在主觀過錯,則沒有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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