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我省召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場新聞發布會,聚焦企業復工復產,省財政廳總會計師王學志對此前制定的《關于引導金融強化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持續經營的財政政策措施》進行解讀。 王學志介紹,《政策》 涉及12條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增強吉林銀行信貸投放能力,提高審貸效率;支持吉林省工信廳采購防護物資,解決企業復工復產后對防疫物資的需求;加強財政、銀行、保險、擔保的政策協同,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將吉林省屬金融企業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給予正向激勵等。 “吉林銀行作為吉林省惟一一家城市商業銀行,對全省中小微企業資金投放占比較高。因此,省財政通過優化基金存放方式,增強吉林銀行信貸投放能力”王學志介紹說,吉林銀行將以“同舟共濟吉銀+”“吉銀商貸”等信貸產品為載體,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迫切的融資需求,支持企業發展。同時,鼓勵吉林銀行進一步提高審貸效率,對征信良好的企業,力爭實現當天審核放款。 記者了解到,為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在先期吉林省財政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保障企業財政政策的基礎上,新增加三項舉措。鼓勵吉林銀行等省屬金融機構對中小微企業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息逾期的符合標準的客戶實行罰息減免政策;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重點物資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擔保費,并給予補貼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按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據了解,12條財政政策前期主要針對吉林省重點物資防控企業,現階段除吉林省內重點物資防控企業外,還擴展到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均納入政策扶持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