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等四部門5月31日發布《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將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在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基礎上,再增加汽車制造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等17個其他特困行業。 通知明確,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的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一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年底。此外,對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通知提出,要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穩崗作用。加大穩崗返還支持力度,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拓寬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該地區的大型企業,有條件的省份可進一步拓展至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等5個特困行業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實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要在確保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同時簡化辦事流程,大力推行“網上辦”等,方便企業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