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星監測顯示,11月11日吉林地區共發現30處違規焚燒秸稈火點。由于管控不力,出現了禁燒區違規露天焚燒、限燒區未按照計劃區域燒除和非燒除時段燒除等問題,造成了局部大氣環境質量惡化,形成污染天氣。13日,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對吉林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進行集體約談。 約談會通報了吉林地區在秸稈禁燒管控方面存在的問題:11日衛星監測發現吉林地區禁燒區內發生29處秸稈焚燒火點,其中市轄區3處(豐滿區1處、昌邑區1處、船營區1處),蛟河市10處,磐石市9處,舒蘭市7處,火點數接近當天火點總數的一半;限燒區內非計劃燒除時段違規焚燒秸稈。 約談會指出,吉林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政府在秸稈禁燒管控工作中還存在嚴重不足,對禁燒區秸稈禁燒和限燒區計劃燒除管控工作的政治意識還不強、重視程度還不夠,責任落得不實不牢、工作抓得不嚴不細,包保責任、“網格化”和旁站式監管、巡查檢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形同虛設,嚴重影響了全省秸稈禁燒工作的整體成效。 根據《吉林省秸稈禁燒量化責任追究辦法》第九條,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議取消吉林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政府2020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先進的資格,提請按照火點數實施財政扣款(首個火點50萬元,再次出現火點扣款按每個30萬元核算),并按照省政府要求扣罰市級領導班子個人績效獎金。 吉林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在約談會上做了檢討和表態發言。 約談會要求吉林市、磐石市、蛟河市、舒蘭市一定要以此次約談為契機,變壓力為動力,進一步提高認識,壓實責任,強化措施,加大秸稈禁燒工作力度,扎扎實實開展好、組織好計劃燒除工作,切實降低焚燒秸稈對空氣質量產生的影響,用實際行動向省委、省政府,向人民群眾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