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至9月25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2日向吉林省反饋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在反饋會后立即召開了整改動員部署會,省委書記景俊海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整改方案制定要認真研究、科學制定、嚴格把關,要全面強化整改措施、全面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全面加強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可操作、可跟蹤、可考核”。省委副書記、省長韓俊提出“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相統一,精準制定整改方案”的明確要求。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反饋當天立即將督察報告指出的問題逐句細化、逐一分解到各地黨委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組織制定了《吉林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經過省直相關部門、各地聯審會審、征求意見,先后征求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和生態環境部東北督察局意見,經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議通過后按要求上報黨中央、國務院,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開。 《整改方案》明確了督察整改工作的指導思想,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將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作為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行動表現,作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契機,作為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推進生態強省建設的重要抓手,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解決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努力走出一條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態文明發展之路,堅決保護好吉林大地的綠水青山、藍天白云,更好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吉林樣板”。 《整改方案》提出了推動全面整改、系統治理、全面監管,各項具體整改任務全部按照時限要求推進,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工作目標。具體目標為: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到2025年,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降至每立方米29.5微克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2.3%以上,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77.1%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控制在2.8%以下,重污染天氣、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實現新的顯著提升,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8%,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72.3%,濕地保護率達到50%,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 按照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治,堅持統籌推進、舉一反三,堅持以人為本、人民至上的基本原則,《整改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20項主要措施。一是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堅定不移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二是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碧水保衛戰、青山保衛戰、黑土地保衛戰、草原濕地保衛戰。四是不斷完善生態文明制度補齊政策措施短板。完善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推行生態環保補償機制,完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五是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全面提升執法能力建設,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強化環境執法司法聯動,聚焦生態環境領域重點問題。 為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還明確了5個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繼續由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省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門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扎實推進整改落實。二是壓實整改責任。在省級方案基礎上,各地、各部門要層層制定整改方案,層層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形成全省整改工作三級整改方案體系和責任鏈條,每項任務都有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督導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責任更清晰、目標更明確、時限更具體、措施更精準。三是強化督察檢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地黨委政府分別對整改情況、信訪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日常督查、督查督辦和督導檢查。適時啟動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檢驗各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確保督察整改高質量完成。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的涉及責任追究的重點問題案件,省紀委監委牽頭成立專項工作組,制定問責工作實施方案,深入調查核實、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市縣黨委和省直有關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本地區、本單位整改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五是強化信息公開。向社會及時公開我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全程公開整改進展情況和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情況。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同時,對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指出的問題,逐字逐句進行研究分解,制定了《吉林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任務清單》,組織各地、各相關部門層層制定整改方案,層層細化整改措施。按照“五化”工作法,高效運用“四項機制、八項制度”管理模式,采取調度、預警、通報、督辦、約談等手段,嚴格按照整改方案推進實施,確保整改任務按時限高質量完成。 下一步,吉林省將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完成好督察報告問題整改任務,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推進生態強省建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吉林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成效,向黨中央及全國人民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掃描二維碼查看《吉林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