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清和人民法庭法官王乃弘審理了一起鄰里間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通過詳細核查情況、耐心溝通調解,促使各方當事人就賠償事項達成合意,高效解決矛盾糾紛。 位于某居民樓地下一層的某復印社,因樓房管道堵塞漏水,產生財產損失,遂將其樓上一樓住戶起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兩萬元財產損失。 被告一樓住戶辯稱:管道堵塞并非其一戶責任,該棟樓所有住戶都負有責任,請求將該棟樓的全體住戶追加為被告。 辦案法官親自到現場走訪勘查漏水原因、到房產檔案館調取住戶信息,遂將該棟樓全體住戶追加為被告,并與每名被告電話溝通,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通過法官詳細耐心釋法明理,調和鄰里關系,最終原告與各被告達成一致意見,由各被告共同向原告給付7000元賠償,原告撤訴,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朝陽法院始終堅持能動履職,深度聚焦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積極推動各類案件在訴前訴中各個環節的調解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