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審理了一起追償權糾紛案件,經過法官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高效快捷化解了矛盾糾紛。 2023年,胡某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代借款人林某償還借款后,林某多次逾期償還墊付款,且于2024年3月后一直未予償還,將胡某訴至法院。當事人訴至法院后,為了避免讓雙方“對簿公堂”,減輕當事人訴累,促進案結事了人和,法官堅持“以調為先,以調促和”的原則,在庭前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法官通過電話等方式和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深入詳細了解案情,就爭議焦點進行分析,將法律關系講清說透。 調解過程中,法官進一步向林某解釋法律規定,圍繞雙方爭議點,通過耐心細致的釋法明理,促成林某最終同意在3個月內還清胡某墊付的貸款,加之雙方貸款合同仍在履行,林某承諾會按期履行償還義務。至此,該案成功調解。雙方當事人臨走時紛紛感慨,法院工作效率真高,真沒想到案子也能通過調解快速化解。 今后,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將進一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聚焦全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強化業務本領和服務質效,努力實現辦案效率和辦案能力雙提升,真正做到司法便民化干戈、訴訟服務零距離,讓人民群眾切實體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新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