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起朋友之間因借款產生的糾紛,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了群眾滿意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原告王某與被告韓某是朋友關系。2022年至2023年,被告韓某因孩子生病,多次向原告王某借款進行周轉,共計39950元。后被告雖積極籌措資金償還借款,但仍未能及時還清。原告王某多次催要借款未果,雙方發生矛盾,原告便一紙訴狀將被告韓某訴至法院。 辦案法官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況,考慮到一紙判決只會讓朋友關系越來越差,“溫情”化解矛盾,讓雙方摒棄前嫌才是關鍵。法官在調解時一方面從法律的角度告訴原告王某,即使法院及時判決,如果被告韓某沒有履行能力,其也無法立即實現權益;另一方面從法理、情理入手,對被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雙方的友情基礎上尋求調解的突破口,勸說韓某應當承擔其應有的責任,使其知曉不還款將承擔的不良法律后果,讓他努力克服困難償還借款。 經過耐心調解,雙方都考慮了對方的處境,理解了對方的難處,雙方愿意進行調解,最終被告同意于2025年5月10日前一次性給付原告本金及利息43900元。 此次民間借貸糾紛的成功調解,既有效避免了沖突的惡化升級,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為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