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印發通知,要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支持城鄉社區積極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職業平臺,既是擴大高校畢業生就業空間、助力成長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助推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有效舉措。 一、鼓勵高校畢業生圍繞社區服務需求就業創業。各地要精準對接居民需求,通過落實稅費減免、場地支持、政府購買服務等政策,支持城鄉社區服務機構(含社區服務類企業、社會組織等)發展,創造更多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社區服務類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或組織見習的,按規定落實吸納就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或組織見習的,按規定享受吸納就業扶持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城鄉社區服務領域創業,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鼓勵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免費場地支持。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服務領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 二、加快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大力推進城鄉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把社區(村)黨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成員以及其他社區(村)專職工作人員納入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統籌管理,建立健全培養、評價、選拔、使用、激勵機制,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人才向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領域流動。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出現空缺崗位要優先招用高校畢業生,或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門招用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三、加強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開發更多就業崗位。各地要聚焦全面提升社區治理和服務精準化、精細化水平,著力補齊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區工作力量短板。對人員缺口,可通過招用高校畢業生加以補充。要加強對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的培養使用,將其優先安排在能夠充分發揮自身專長的社區工作崗位,更好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自治活動,更好協助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教育事業、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文化體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務、調解仲裁等服務提供工作。 四、加強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聯動機制建設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各地要完善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政策措施,推進由“養人”到“辦事”的轉變,重點圍繞糾紛調解、健康養老、兒童福利、教育培訓、公益慈善、防災減災、文體娛樂、鄰里互助、居民融入及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領域,培育發展各類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通過服務供給增加帶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進一步支持各地探索整合利用現有資源推進鄉鎮社會工作站建設,積極打造一批基層社會服務平臺,鼓勵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鄉鎮社會工作站優先招用使用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社區提供專業社會工作服務。 五、強化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與城鄉社區組織、社區服務機構建立聯系對接機制,及時收集社區服務領域招聘信息,依托官網官微、報刊電視、市場服務機構網站等渠道廣泛發布,并通過高校校園網、手機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畢業生精準推送。針對城鄉社區用人單位需求和高校畢業生專業特點,搭建人力資源供需對接平臺,組織社區用人單位積極參加小型化、特色化專場招聘,多方式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各地可結合實際需要,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城鄉社區服務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重點圍繞“互聯網+”健康、養老、托育、家政等領域組織專項培訓,有針對性地提升技術技能水平。 六、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觀念引導。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加強對在校大學生的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將職業選擇融入國家發展和社會建設,樹立科學的就業觀和成才觀。積極組織在校大學生到城鄉社區開展實習實踐、志愿服務、社會公益等活動,激發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的熱情。引導在校大學生學習社區工作知識,增強服務群眾的工作方法和本領,做好勇于投身城鄉社區一線鍛煉錘煉、成長成才的職業準備。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加強就業創業政策宣傳,打包政策服務清單進學校、進社區,幫助高校畢業生和城鄉社區用人單位充分了解和享受政策。 七、關心城鄉社區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成長發展。各地要將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納入當地人才政策扶持范圍,對符合條件的提供住房、醫療、落戶等支持。對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的黨員高校畢業生,各級黨委和基層黨組織應加強教育管理和激勵關懷,對非黨員的優秀人才要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引。進一步強化基層和實踐導向,加大從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中招錄(聘)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別是街道(鄉鎮)干部力度。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發掘一批扎根城鄉社區、建功立業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八、健全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制。各地要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將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納入當地就業、人才和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總體安排,建立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文明、教育、財政、衛生健康等部門各司其職、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壓實責任,抓好實施。結合實際細化實化政策措施,明確工作任務和要求,發揮各方職能優勢,充分調動市場力量,多措并舉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將高校畢業生在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情況納入文明城市(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測評體系。 各地要將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創業工作進展和崗位落實情況,于年底前分別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