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長白山管委會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梅河口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的決策部署,落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0〕24號)精神,現就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待遇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籌資標準 (一)提高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55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330元,省級財政補助132元,市縣財政補助88元(延邊地區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中央財政補助440元,省級財政補助66元,市縣財政補助44元。伊通縣、長白縣和前郭縣等少數民族自治縣比照延邊地區享受國家西部大開發省級優惠政策,即中央財政補助330元,省級財政補助176元,市縣財政補助44元)。市縣級財政要按規定補助標準,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 按照《國務院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41號)有關規定,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參保人,各級財政要按照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二)提高居民個人繳費標準。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工作的通知》(吉醫保聯〔2019〕19號)要求,成年人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270元提高到290元,大中小學生及18周歲以下人員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每人每年200元。 進一步完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從2021年起,原則上個人繳費標準與當年醫保財政補助實現同步增長。對醫療救助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統一全省參保資助政策,逐步建立起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醫療救助對象和貧困人口個人繳費增長機制。2021年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另行部署。 二、明確待遇保障標準 (三)進一步完善門診住院保障政策。自2020年8月1日起,全面取消村衛生室普通門診統籌起付標準,讓更多參保患者及時享受到普通門診統籌和“兩病”門診用藥醫保報銷政策。由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在進一步規范省內異地就醫管理政策的基礎上,健全完善城鄉居民門診統籌、門診慢病和門診特病的就醫管理流程,推動實現省內門診慢病特病的直接結算。進一步鞏固城鄉居民住院待遇水平,實現全省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平均支付比例達到70%。 (四)取消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按照《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國保發〔2019〕30號)中“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的要求,對還存在居民個人(家庭)賬戶的統籌地區,要確定政策調整路徑,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結合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工作,于年底前取消個人(家庭)賬戶,并做好政策調整的平穩過渡和有效銜接,確保統籌地區內城鄉居民總體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2020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待遇支付標準和經辦服務管理等參照《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吉醫保聯〔2019〕26號)、《關于2020年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農村居民意外傷害保險資金籌集撥付有關工作的通知》(吉醫保聯〔2020〕10號)、《關于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農村居民意外傷害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吉醫保發〔2020〕25號)和2020年《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合同》等規范性文件執行。各統籌區要按照籌資標準和資金撥付相關要求,及時籌集撥付保費,確保政策、資金、服務落實到位。同時,做好2017-2020年商保機構承保周期大病保險基金清算工作以及2020年度待遇支付和基金序時結算工作。從2021年起,執行新周期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產生方式,具體工作要求另行部署。 (六)完善醫療救助托底制度。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吉林省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實施方案》(吉廳字〔2018〕26號)要求,繼續落實醫療救助和大病兜底保障政策,確保如期完成醫療保障領域脫貧攻堅任務。建立醫療救助對象醫療保障待遇動態調整精準施策機制,實現精準識別,精準救助。提升醫療救助管理層級,實現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一致。健全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實現醫療保障制度防線歸并為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保障。 三、做好組織實施 (七)加強聯動,切實做好各項工作。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關系到廣大參保群眾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積極應對疫情影響,確保任務落實,重點做好困難群眾、失業人員等人群的相關醫療保障工作。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抓好居民醫保待遇落實,財政部門要確保財政補助撥付到位,稅務部門要做好居民個人繳費征收工作,各部門間要加強業務協同和信息溝通,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監測,合理引導預期,做好風險應對,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吉林省醫療保障局 吉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0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