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辦函〔2020〕45號)要求,加快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補貼范圍 吉林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認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二、補貼條件 中小微企業吸納2020年度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三、補貼標準 每吸納1人補貼800元,每戶企業最高不超過5萬元。享受疫情期間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的企業,不得重復享受。 四、程序手續 符合條件企業可向所在縣(市、區)就業服務局(或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填寫《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材料。縣(市、區)就業服務局(或人才服務機構)對企業相關信息及提交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在《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申請表》簽署意見,報同級財政部門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銀行賬戶。 五、政策期限 受理截止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開展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的社會知曉度。要優化業務經辦流程,提高補貼審核發放效率。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共同做好資金的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