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社保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這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六穩”和“六保”工作要求,進一步強化對困難群體和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采取的一項具體政策措施。 《通知》明確:一是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惠及所有參保失業人員。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享受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實際繳費記錄滿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實際繳費記錄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三是對《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參保單位招用、個人不繳費且連續工作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及時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按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四是2020年3月至6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的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提高一倍。此外,我省出臺的政策還規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由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提高至100%。 為了確保新政策及時落地生效,7月7日,省人社廳等有關部門采取視頻會議的形式,對相關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并組織開展了全省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工作政策培訓,省人社廳、省社保局的相關業務負責同志就我省新出臺的有關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和業務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