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國性新規將開始實施。 促銷不得先提價再折價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公布《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其中規定經營者折價、減價,應當標明或者通過其他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的基準。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通過店堂告示等方式公開折價計算的具體辦法。 違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罰款500萬元 自2019年12月以來,歷經三次審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條,從管制政策、管制清單和管制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將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法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并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 (一)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 (二)超出出口許可證件規定的許可范圍出口管制物項;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項。 高鐵浮動票價來了 京滬高鐵近日發布公告稱,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滬高鐵公司將對京滬高鐵運行時速300-350公里的高鐵動車組列車公布票價進行優化調整,改變目前固定票價的做法,根據客流情況,區分季節、時段、席別、區段等,建立靈活定價機制,實行優質優價,有升有降。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實施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已于2020年10月20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0年第9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共六十五條,其中明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并對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調查處理。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經營者集中審查。 藥品信息要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國家藥監局發布《藥品記錄與數據管理要求(試行)》,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活動的記錄與數據管理提出原則性要求,突出重點,結合產業實際,更好地保證藥品全生命周期全過程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要求》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科技獎勵由“推薦制”改為“提名制” 國務院公布修訂后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科技獎勵制度的目標是獎勵在科技進步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技工作者積極性和創造性,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條例》修訂落實了科技獎勵由“推薦制”調整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主要體現為改革報獎方式、強化提名責任。改革報獎方式,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等提名的制度,在堅持政府主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專家、學者作用,突出獎勵的學術性。強化提名責任,提名者應當嚴格按照提名辦法提名,提供提名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按照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