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基本醫療需求提升,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通知指出,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補助力度,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 中央財政繼續按規定對地方實施分檔補助,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人均財政補助標準80%、60%的比例給予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份分別按一定比例補助。統籌安排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確保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不降低。 同時,將探索建立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進一步優化籌資結構。并放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戶籍限制。切實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持居住證參保政策規定,對于持居住證參加當地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要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在鞏固提升待遇水平方面,通知明確要穩定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完善門診保障措施,繼續做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健全門診慢特病保障;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做好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