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通榆縣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縣河長制辦公室聯合舉辦通榆縣河長制湖長制培訓工作,認真學習了《吉林省河湖長制條列》及《通榆縣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并將各河長的任務落實到實處,成立了通榆縣河長制工作群,建立了反饋機制。 河長制是由黨政領導擔任河湖長,依法依規管河治水的一項制度,此項制度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基層探索階段、區域擴展階段和全面推行階段。從2007年江蘇太湖發生大規模藍藻危機后,無錫市率先出臺河長制,明確將79個河湖斷面水質的結果納入各市、縣、區主要負責人政績考核。此后從2012年到2014年,各地積極響應江蘇省的河長制,并迅速在浙江省推進,后獲水利部大力推薦。中辦、國辦先后在2016年和2017年的12月相繼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和《關于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要求在2018年底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建立河長制湖長制。 河長制的主要工作任務體現在:加強水資源保護,主要體現在管控水的用途、用量,提高水的使用效率和價值,防止水浪費、水短缺、水匱乏,嚴控河湖污染。 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主要防止對河岸線的侵占及濫用,保持河湖水域岸線生態功能。 加強水污染防治,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明確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標和任務,優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實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加強水環境治理,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加強水生態修復,退田還湖還濕、退漁還湖,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 加強執法監管,建立河湖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實行河湖動態監管,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設障、捕撈、養殖、采砂、采礦、圍墾、侵占水域岸線等活動。 自河長制實施以來,通榆縣通過協調、督察、巡查、反饋、解決問題等,已經在河湖管理體系,分類整治,分段落實,系統管理,水資源管護、水環境治理、水污染防治、水岸線管理及水生態維護等九大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大大小小的河水干凈清澈,水面已經不再有垃圾漂浮,污水排放得到很好的管控和治理,水中生態得到了很好的平衡和維護,河岸上設立了公示牌、警示牌,通過培訓學習各河長能更全面細致的向百姓宣傳維護水資源的有關知識和制度,調動全民的積極性,使全民參與到維護水資源的活動中來,共同建立和諧美好的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