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與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攜手聯動,成功調解了一起涉及金額570萬元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既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又化解了兩位當事人多年的心結。 2020 年 3 月 26 日,原告季某與被告林某達成合作意向,由季某出資 450 萬元用于采購柴油,林某負責提貨與銷售。2020 年 8 月 2 日,林某將油陸續提取并銷售,然而油款本金卻遲遲未能收回。鑒于原告僅負責投資,不參與被告的經營管理和銷售等具體事務,于是在 2023 年 3 月 22 日,雙方將 450 萬元的投資款轉為被告借款,并約定至 2023 年 12 月分 3 期全額償還 450 萬元本金及 120 萬元利息。直至今年 2 月 20 日,被告林某僅給付季某利息 110 萬元,尚欠 10 萬元利息及本金 450 萬元。原告季某多次索要無果后,遂向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提起訴訟。 在第一次庭審當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林某的柴油賣給了通化市的于某,而于某又拖欠林某的油款遲遲不給,才導致還不上欠原告季某的欠款,遂林某在通化市東昌區法院將于某起訴,想要將于某拖欠的油款要回后再歸還給季某。就這樣,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的承辦法官立即與通化市東昌區法院的承辦法官取得聯系,兩位法官將實際的案情與各方當事人的關系串聯起來。經多次溝通和商討后,為減少當事人訴累,兩位法官決定將3位當事人齊聚到一起,在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江西法庭進行調解,當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的承辦法官驅車80公里,趕往通化市東昌區法院江西法庭。 經過各方當事人的現場講述,兩位法官也更加切實地了解到了案件的來龍去脈,同時通過于某的講述,季某也了解到了油款的實際去向,以及柴油的實際銷售情況,化解了季某兩年多的心結。兩位法官趁熱打鐵,出具調解方案,從情理、法理層面釋法明理,正確引導、合理建議、耐心說服,三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握手言和,并就還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一場涉及三人跨越兩地的糾紛得到圓滿化解。 立足群眾小事,辦好民生大事。近年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融入基層治理體系,加強外部協同聯動,整合基層解紛力量,積極探索更多元化的解糾工作機制,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減少人民群眾訴累,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用司法溫度傳遞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