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通報,中央網信辦秘書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加強“自媒體”管理,明確網站平臺應當及時發現并嚴格處置“自媒體”違規行為,對制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一律予以關閉,納入平臺黑名單賬號數據庫并上報網信部門。 通知要求,網站平臺應當有效防止“自媒體”假冒仿冒行為,對賬號信息中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的,必須人工審核;應當嚴格核驗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并在賬號主頁展示認證材料名稱,加注所屬領域標簽。 通知明確,“自媒體”在發布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等相關信息時,網站平臺應當要求其準確標注信息來源;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注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使用技術生成的圖片、視頻的,需明確標注系技術生成;引用舊聞舊事的,必須明確說明當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通知指出,“自媒體”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自媒體”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網站平臺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鼓勵網站平臺對存在爭議的信息標記爭議標簽,并對相關信息限流。 通知要求,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臺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簽,在特定謠言搜索呈現頁面置頂辟謠信息,運用算法推薦方式提高辟謠信息觸達率,提升辟謠效果;網站平臺應當要求“自媒體”不得集納負面信息、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聯、提前關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注其他賬號;對打造低俗人設、違背公序良俗網紅形象,多賬號聯動蹭炒社會熱點事件進行惡意營銷等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取消或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 通知明確,對頻繁蹭炒社會熱點事件博取關注的“自媒體”,永久禁止新增粉絲,情節嚴重的,清空全量粉絲,網站平臺不得提供粉絲數量轉移服務;網站平臺應當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對MCN機構及其簽約賬號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